上海市商业学校信息公开指南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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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,学校编制了《上海市商业学校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得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《指南》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学校官网信息公开栏目中查询《指南》。学校掌握的各项信息,除依法不予公开以及学校规定不予公开之外,均应予以主动公开。学校公开的信息,不得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、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稳定。 一、信息公开形式 学校官网上具有信息公开栏目,网址:https://www.shangxiao.cn/。 学校综合利用学校官网、宣传栏、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报刊、杂志等媒体,及时公开信息。 二、信息公开目录
三、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及申请流程 上海市商业学校行政办公室是学校指定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,办公时间:工作日8:00-16:00,联系电话: 021-26101008。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提供以上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,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。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,依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相关的信息。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如下: (一)提出申请 填写《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附件)。申请人可以在学校官网信息公开栏下载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并填写,发送至邮箱:scsxzb@126.com。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后一周内,申请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向行政办公室出示,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机构、组织证明文件(如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、《营业执照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等),并当场确认其所提交的《申请表》各项内容的真实性。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的,委托人需提供签字盖章书面委托书。 (二)申请处理 行政办公室收到申请人提交的《申请表》后,对《申请表》进行审查并备案。自收到《申请表》之日起一周内,申请人如未能前往办公室当场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及对此前提交的《申请表》作出确认,将视为申请人撤回申请,对申请人之前提交的初步申请备案进行撤销处理。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,能当场答复的,当场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,需要延期的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 四、监督投诉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。 监督部门电话: 021-26101013。
上海市商业学校 2019年1月 附件: 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 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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