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7年中职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培训工作报名的通知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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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: 根据《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(2015—2030年》(沪教委职〔2015〕30号)、《上海市“十三五”中小学、幼儿园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》 (沪教委人[2016]41号)等文件精神,以及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任务“2011-2015年,上海市建立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满足‘双师型’教师每5年必须在行业企业实践累计1年以上”的工作要求,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培训(暑期/下半年)报名工作开始启动。 中职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培训结果计入参训教师“十三五”市/区级知识与能力课程学分,请各部门选派教师参与相应的企业实践培训项目,请于5月11日下班前,将拟参训学员汇总报行政办公室。具体培训通知及附件详见上海职教在线公告栏。
行政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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